1、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有什么
诉讼离结婚以前要筹备:写了解原被告信息等的起诉状;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;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;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子女出生证明等;分割一同财产的有关证据;双方身份证明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假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;
(二)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2、诉讼离婚调解程序是什么样的
诉讼离婚调解程序如下:第一,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,会进行调解工作。法官会分别与双方当事人交流,知道他们的诉求和建议,促进双方达成和解。调解过程中,法官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质状况,提出适当的调解策略。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,进行协商和让步。假如双方达成一致建议,法院会制作调解协议,经双方签字后生效,调解即成功结束。若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,法院则会继续进行诉讼程序,依法作出判决。整个调解过程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,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3、诉讼离婚财产分配需要什么证据
诉讼离婚财产分配需以下证据:一是房地产证明,如房地产证等,以明确房地产归属及价值;二是存款凭证,如银行存折、流水等,证明存款状况;三是汽车行驶证等,确定汽车的存在及价值;四是股票、基金等有价证券凭证,明确其数目及市值;五是公司股权证明,包含公司章程、工商登记信息等,以划分股权份额;六是贵重物品购买凭证、发票等,如珠宝、古董等的价值证明;七是债务凭证,如借条、还款协议等,明确一同债务及各自承担份额。除此之外,还可采集薪资收入证明、投资收益凭证等,以全方位反映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,为财产分配提供有力依据。
诉讼离婚一般需要筹备以下资料:1.起诉状,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、离婚的诉求与事实和理由。2.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,如结婚证。3.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,如家暴的报警记录、出轨的有关证据等。4.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,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、户口簿等。5.夫妻一同财产的有关证据,如房地产证、汽车行驶证、银行存款流水等。6.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。